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考试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截止到10月11日下午15:00)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进行证件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围场镇木兰时代城底商人才公寓108室。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考生携带以下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证件审核:
1.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户口本(原为围场县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籍为围场县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3.自行打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证件审查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初审已提供无需再次提交该证明)及第三方(派遣公司)工作证明。(详见附件)
4.打印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特别提示:报考女岗并列第29名三位考生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此顺序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①烈士子女或配偶;
②原始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院校、“211”院校、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录取;
③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④法学专业毕业的;
⑤具有政法相关工作经历或政法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精确到月,需提供政法工作单位证明);
⑥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环节,根据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结果择优聘用。
三、有关要求
如有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属实、与报考岗位不相符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其他未尽事宜按《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314-7913999(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证件审查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第三方(派遣公司)同意报考证明
河北木兰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附件2
证 明
司法协理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码 ,其身份为劳务派遣,我单位同意其参加2024年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协理员招聘考试,并承诺如该同志被录用后配合其办理相关手续。
主要领导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第三方(派遣公司)在岗证明
司法协理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兹有我公司劳务派遣人员 ,身份证号码 ,其身份为围场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劳务派遣人员,派遣于 工作。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