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关于为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二)集合时间、地点安排:请各位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 10月14日上午8:00前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大都医院门诊楼南胡同发热门诊旁体检科集合。
(三)注意事项和要求: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1.进入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引领开展体检相关工作,未到指定医院或未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的,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因隐瞒病史等原因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填写相关事宜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要求楷书填写,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酒、暴食,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体检当天早晨请勿进食和饮水。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补检;已怀孕者、可能受孕者、备孕者,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影响体检结果,否则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医师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0.没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11.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行承担(每人370元)。
12.体检人员在进行体检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按照体检程序进行体检,受检考生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等与体检无关的信息。对于体检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3.参加体检人员不得由家长或其他亲属等人员陪同。
1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招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15.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有关事项
(一)政审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7日。
(二)政审地点:围场县木兰时代城底商人才公寓108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政审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生自行下载政审表(附件1)填写完整并按规定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后签署意见(请正反面打印政审表);
考生必须在2024年10月17日17:30前将政审表交至指定地点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附件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政审表.doc
河北木兰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3日